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镇江市区行政区划内的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防护的设计审批的权力类型和权力编码、援引的主要依据、承办窗口、获取的条件、申请材料、法定办理时限、承诺办理时限、办理程序、收费情况及重要提示,并对申办过程中应注意的常见问题进行了提醒。
本规程适用于镇江市行政区划内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审批的办理。
2.权力类型和权力编码
许可 JS110000RF-XK-0009。
3.本办理规程所援引的主要依据(详细条款内容请详阅附录A)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国人防[2009] 282号)和《江苏省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苏防办[2009]19号)。
4.承办窗口
镇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民防局49A、49B 窗口(长江路33号)
受理时间:上午9:00~11:50 下午1:30~5:30(下午2:30~5:30夏时制)
咨询电话:0511-88968201
投诉电话:0511-88983011
查询网站地址:政务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zjzwfwb.gov.cn/。
5.获取《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防护的设计审批》的条件
发改委立项批文;人防主管部门对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5.1申报本部门审批前需要到其他部门办理的审批
发改委立项批文。
5.2获得本部门审批的必要条件设计单位设计人防工程的资质
5.2.1 应:
人防主管部门对人防工程防护设计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复印件)。
5.2.2 不应:
无。
6.申请材料
6.1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行政许可决定书》(复印件)。 份数:1 (必需) (纸质文件)
6.2 《江苏省结建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表》。 份数:6 (必需) (纸质文件)
6.3设计合同(附:设计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份数:1 (必需) (纸质文件)
6.4工程勘察成果报告(审核通过的,另附勘探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份数:1 (必需) (纸质文件)
6.5施工图设计各专业计算书。 份数:1 (必需) (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6.6符合设计深度要求的全套施工图(含人防工程位置布置平面图、人防工程方案设计平面图)。 份数: 1 (必需) (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6.7人防工程平战转换预案 份数: 4 (必需) (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7.法定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8.承诺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9.办理程序
9.1 受理
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符合的发《受理通知书》。
9.2审核
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审图资质的人防工程审图机构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根据专家技术审核意见,由窗口会同工程处进行审核。
9.3审批
建设单位持有《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和加盖审图专家专用章的施工图,由窗口会同工程处报分管领导审批。
9.4发证
由窗口人员为建设单位发放《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专项审查意见书》。
9.5送达
由窗口人员将《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专项审查意见书》和加盖审图专家专用章的施工图一并送达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在《送达回证》上签收。
10.是否收费
不收费。
11.重要提示
11.1 人防施工图审查机构有什么要求?
答:根据《江苏省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苏防办[2009]19号)第四条规定,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实行资格认定制度。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由设区的市人防主管部门初步审核后,报省人防主管部门认定,取得《江苏省人防工程审查机构认定证书》、《江苏省人防工程审查人员认定证书》后,方可从事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未经认定或超出认定范围从事审查的机构或个人,所出具的审查意见无效。
11.2 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用标准?
答:根据《江苏省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苏防办[2009]19号)第二十八条规定,施工图审查所需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实行与审查机构合同约定,其中单建人防工程审查费不超过标准设计费的9%。
12.申办过程中应注意的常见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