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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审核、收取
发布时间:2017-03-15       稿件来源:【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审核、收取

办事程序: 市行政服务中心人防办窗口受理—窗口办结
办理时间: 工作日9点-17点
办理地点: 市行政服务中心人防办窗口
申报材料: 建设单位经办人出具市规划局下发的缴费单
承诺时限: 当天办结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收费标准: 未按规定建设人防设施的单位按照规划建筑总面积2%的比例,每平方米2600元,省级园区项目按镇政发[2006]114号文件收取
收费依据: 苏政办发(2001)140号,镇政发(1994)236号
办件类别: 即办件
窗口名称: 人防办
窗口电话: 8983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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