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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人防工程监理企业监督管理和信用评价办法》
发布时间:2017-12-15       稿件来源:【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为促进人防工程监理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全面提升人防工程监理的质量和水平,日前,镇江市民防局出台《人防工程监理企业监督管理和信用评价办法》。该《评价办法》共13个大项,计分方式分4个方面共72条内容。2018年,我市所有人防工程质量监理企业要出具监督管理承诺书,承诺相关负责人在同个工程完成周期内只能对本项目的人防工程实施监理,对所监理的人防工程中的防护设备安装质量承担监理责任,监督施工单位在安装防护门的门框、门扇过程中严格按图纸及规范要求组织施工,并出具《人防防护设备安装分部工程监理评定报告》。 (蒋爱平 刘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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